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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8qc2gk91 發表於 2024-4-24 09:56 AM

[死刑存廢激辯!學者分兩派論戰 他驚呼:司法天平已失衡][奇摩新聞][113.4.24]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昨(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此辯論將決定台灣未來是否會走向廢除死刑,結果最快於7月宣告。有學者就認為,憲法是追求「所有人」的正義,但在過去15年來,大法官和台灣憲法法庭的釋憲宣告,幾乎都是有利於「加害人」,使司法天平已經失衡。
根據《中央社》的報導指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許家馨認為,死刑存廢是兩種價值體系的衝突,他認為應要保留空間,讓立法機關選擇,不適合由憲法法庭決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丞儀則認為,死刑在台灣歷史上,是為了鞏固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法律工具,應予宣告違憲。
同時開南大學法律學院暨法律學系教授鄭善印認為,死刑即是行為人犯下死刑之罪,受刑是該行為人應得的結果,因此死刑規定合憲。
而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則強調,憲法是追求「所有人」的正義,但在過去15年來,大法官和台灣憲法法庭的釋憲宣告,幾乎都是有利於「加害人」,使司法天平已經失衡。賴擁連指出,他支持死刑並未違憲,同時對於被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意見,法院應該也要參考,並尊重他們的意見而請求死刑判決。
賴擁連最後也坦言,「死刑應該是存而不廢、存而少用,是否應廢止?則交由國會根據民意的滾動性發展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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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廢死的人還真是罪大惡極,目前台灣社會的主流就是正常執行死刑,一方面給受害家屬一個公道,一方面也有起到警示社會的作用,甚至還不用拿人民納稅錢一直養死刑犯,而現在這些廢死的傢伙總是利用各種理由反對執行,這無疑是在受害者家屬的傷口上灑鹽。

不過司法天平失衡的情況恐怕要等到政黨輪替之後才有可能會獲得改善,就不要寄望於當今的執政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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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cat5240 發表於 2024-4-24 10:13 AM

官員用選票選出來的,但是大法官可是指派的
上位者的思想是什麼一目了然
廢死派都是所謂的"社會菁英"
現在傳播媒體都被掌握,反倒是一般民眾的聲音發不出來了

aa0975707559 發表於 2024-4-24 11:01 AM

不知現在廢死大於憲法 一堆都死不了的  哀

本史帝文 發表於 2024-4-24 11:21 AM

bigcat5240 發表於 2024-4-24 10:1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官員用選票選出來的,但是大法官可是指派的
上位者的思想是什麼一目了然
廢死派都是所謂的"社會菁英"


憲法法庭討論死刑存廢,目前不知最終結論如何,然過程就充滿了不正義。
首先,大法官全是蔡英文提名,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價值,她會提名不服己意之人嗎?
15位大法官,3名曾當過死囚辯護律師需迴避,另有7名大法官公開支持廢死。
此外,是次有所謂「15組法庭之」友意見書,有14個團體都挺廢死。唯一反對的是國民黨。
作為裁判的大法官支持廢死,提供意見的法庭之友支持廢死,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審案的12名法官,6人最晚10月就要滾蛋,要退休的大法官有符合最新的民意嗎?另外這些所謂的14個團體,又能代表8成以上民意嗎?
民進黨在此刻討論,目的不是很明顯嗎?倘若廢死通過,離投票還早,人民根本不記得。
民進黨倘若認為廢死正當,為何選前不公開聲明?賴清德、民進黨立委皆不敢張揚,知曉民意支持死刑。
目前為止,反對死刑最大聲的,是因為有冤獄可能,而司法誤判冤獄是司法有問題,不是死刑有問題。請問像鄭捷,罪證確鑿,為什麼不能判死?
滿嘴對生命謙卑、平等,然而認為自己比較「進步」、「高尚」,正是種傲慢與不平等。...<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wen056 發表於 2024-4-24 11:24 AM

我是真的不能懂廢死的意義!
到底那些輕易剝奪他人生命權利的人
何以來的資格與臉面談得上他們自己的人權?
看到新聞說這是國家在用法律以暴制暴
我只覺得可笑
以暴制暴這詞應該用在法律之外
法律做出的只能夠叫做懲處!
任何做錯了事的人
都應該受到懲處,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我相信即便是判處死刑
可能都無法完全撫平亡者家屬的痛
但廢除了死刑
無疑只會讓那些亡者家屬的心痛上加痛...<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極速快車手2010 發表於 2024-4-24 11:28 AM

死刑存廢的辯論其實毋須辯論,因為蔡政府執政8年,已經用實際的行動廢死,近5年的476件殺人確定判決,只有1件死刑定讞的比例,死刑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是最重主刑,已經被蔡政府重新定義,死刑早已經形同廢止。辯論的結果若是廢止就是名正言順讓大法官替蔡政府取得法律正當性,若是死刑繼續存在,就是維持現狀繼續不判死刑以及不執行死刑,這樣的結果有差嗎?
我們的法律對於死囚極端的寬容與仁慈,死囚可以提再審或是非常上訴以及憲法訴訟救濟,而且沒有次數限制,也就是死囚可以無止境的濫用司法資源,難怪法官和書記官會過勞死。過去定讞未執行的37名死囚,每一個刑案背後都是令人髮指、泯滅人性、血淚斑斑的情節,死囚沒有得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對待,對受害人的家屬永遠等不到法律公平正義的判決,就是無止境的凌遲。
憲法法庭辯論法律剝奪生命權是否違憲,但是大法官要不要同時辯論殺人者親自以殘忍的手段剝奪被害人的生命權,以及造成被害人家屬一輩子無法彌補挽回的傷害是否違憲?將近8成民意反對廢死,蔡政府罔顧民意,用大法官的辯論來決定死刑存廢是既偽善又狡詐。...<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mw232 發表於 2024-4-24 12:37 PM


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八成八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

沒有廢不廢死的問題
古人早有教訓
現在民意也有八成八反對廢死
偏偏咱們偉大的法官及民進黨狗官就這麼天才{:33:}
跟民意對著幹
跟現有法律對著幹
希望判死犯人知過能改,可教化,跟人性對著幹{:33:}

選擇綠色畜生黨,就是給牠們上台保護畜生{:48:}

小小羊羊羊 發表於 2024-4-24 12:43 PM

死刑犯會怕
不就表示死刑
多少還是有嚇阻的功能

陳阿唱 發表於 2024-4-24 02:11 PM

西方學者早就言明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法律是應規範眾人行為一切而生,咱們大法官卻說法律不應依附民意,這邏輯似乎很奇怪,難道法律得依附掌權者喜好就好嗎?社會國家是全體人民的呀!不是掌權握權的啊?難道現在是帝王時代,掌權的就是帝王嗎?君權神授?不是人民選出來的?

a0l0e0x0 發表於 2024-4-24 02:27 PM

死刑是為了鞏固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法律工具,
那老美也是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嗎?
呵呵~~<br><br><br><br><br><div></div>

zogol 發表於 2024-4-24 02:32 PM

真的,台灣早就是犯罪天堂了,特定人物和團體爭取兇手的權益,受害人就立馬燒一燒,公祭後就可以忘記了。

abdul 發表於 2024-4-24 02:32 PM

被害人已經死掉了就沒有人權嗎?執行死刑不一定能夠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至少能夠讓他不要再出來害人,也不用浪費納稅人的錢養一個廢物。

LG0824 發表於 2024-4-24 02:49 PM

這些廢死團體都很噁心,辯論感覺都是過場的,
執政黨或許已經先射箭後畫靶,
之前多數人公投結果反廢死都不執行,
如今開辯論要幹嘛,假如辯論不過,
一定又會找其他名義為廢死護航.
真夠畜生的.

笶豔文 發表於 2024-4-24 03:00 PM

有些法官或許是相信「人在公家好修行」,自己不願背負「殺人」的罪業,總是拿司法案件來做的功德,於是找各種荒誕的理由和藉口,好故意放過那些殺人凶手,但這何嘗不是另一種公器私用。
一句輕飄飄的「有教化的可能」就了事,反正負責教化的不是他,承擔傷痛的也不是他,怎麼實現那個「可能」他也是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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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den_d 發表於 2024-4-24 03:27 PM

本帖最後由 gorden_d 於 2024-4-24 03:32 PM 編輯

1.覺得說民意如何如何來說不應廢除死刑尤為可笑
就好比過六成希望政黨輪替一樣
最後結果仍然是讓衛生安全、兩岸問題及能源政策錯誤的執政黨連任
民意(多數決)從來不是因為結果正確,而是只為了相對公平的多數決
廢除死刑該從法理專業來思考
2.至於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丞儀認為,死刑在台灣歷史上,是為了鞏固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法律工具,應予宣告違憲,明顯表現了邏輯上的低劣
法成立的原因和法成立的內核是無關係的
法理不該用政治思維來討論,其無非是為反而反或譁眾取寵,當然不能排除其素養能力低弱
好比科學或醫學
其源頭來治煉金術,帝王長生或是戰爭殺傷
那麼我們該說科學或醫學是用以為惡的結晶,應該廢除嗎?
還是說健保是為了為了鞏固君權、殖民統治和威權政治的法律工具,應予宣告違憲?
3.如果要論死刑不具有遏阻能力(其餘的是預防,教育和懲罰)
該要回歸民法和刑法的功用
惡意傷害或損壞身體、財產、安全和自由
必須有賠償復原+逞罰
也就是民法醫療費和財損賠償+刑法的牢獄罰款和權力剝奪
那問題來了,你說不具有刑法嚇阻作用,那我就說賠償部分呢?
死人無法復原,那就賠償吧?用遺屬精神撫卹算嗎?如果沒有遺族呢?不就賺到了?嫌犯沒有財產呢?

簡單說大家都認為死刑無用是對的,也不具有刑法嚇阻作用
因為已命抵命是賠償阿,該是民法,當然不具有嚇阻作用
所以殺人判處死刑是必備條件其外再考慮處罰
例如強制器官捐贈,強制無償藥物或科學實驗,然後再去死
所以刑法可以廢除死刑,但死刑不能不執行,只要不是主動刑刑就可以
譬如搞個十米的跳台放食物,周圍距離三米,跳得過就能吃,跳不過就摔死,不敢跳就餓死,只要確認罪犯是自行死亡,沒有強制嫌犯生存權利(不給食物),就沒有違憲,我們只是增加它的生存難度,是對嫌犯合理的剝奪權利,而不是剝奪生命。
那就沒有違反法律搞不好還可以做個生存挑戰來直播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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